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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10  教导祷告和譴责领袖  11:1—54

 

一、祷告  11:1-13

 

路加十分重视耶稣作为一个祈祷者,也看重基督徒的祷告。他在这里汇集了主耶稣的模范祷文,以及一些有关祷告的教导。

 

  • 求主教导我们祷告(11:1)
    • 耶稣是一位

耶稣在这里之所以特别指示门徒有关祷告的事,乃是出于他们明确的要求。从路加的记载之中,至少有十次提到耶稣的祷告生活,想必门徒也一直在观察祂的祷告。他们看见祂祷告,可能也听见祂的祷告,使他们产生了一种渴望,想要和祂作同样的事。

  • 我们必须

就我们到目前为止的学习得知:耶稣是由神道成肉身,经圣灵受孕,并被圣灵充满;耶稣在地上过着无罪的生活,祂顺服天父的旨意,且有权柄行使神迹。如果耶稣拥有这些恩赐,还需要祷告,你我岂不更要常常地祷告吗?。人容易犯罪,也常使圣灵忧伤,违背天父的旨意,若我们的主在地上尚且需要祷告,你和我岂不更需要祷告吗?

 

  • 主祷文 ( 11:2-4 )

这篇祷文和耶稣服侍早期于登山宝训中 ( 太6:9-13 ) 所陈述的非常相近。综合两处教导的内容,并藉由历代圣经学者对主祷文的研究,我们将以下列较为详细的分段来深入了解。

  • 对神的称呼:我们在天上的父
    1. 这样的称呼,必定让门徒非常惊讶,因为在犹太宗教的环境中是不会有人称神为“ 父”的。可是,耶稣却指导我们以这样的方式来称呼神,温柔地引领我们来亲近神。相信我们是祂家里的 ,而神则是本着        的爱来看顾我们。
    2. 我们的父是“ 在天上的”,祂是一位自有自存并有权能的神,一方面拥有父亲的慈爱,另一方面又是超奇的伟大。这就是神的两个本性,以下的祷词就是建立在这个概念的基础上。
  • 第一祷告:愿人都尊祢的名为圣
    1. 紧接着是一个以 为中心的祈求,说出了耶稣所称为“ 第一和最大的诫命”所要求的态度,就是“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太22:37)。
    2. 神的名字本身就是神圣的,但我们在这祷告中,求祂的名也在我们中间被尊为圣。
    3. 尊神的名字为圣,就是要将神的 ,真纯地教训人;并且我们身为神的儿女,理当依从真道过圣洁的生活。在这祷告中,我们祈求天父帮助我们如此行。若有人的教训或生活违背神的      ,就是在我们中间亵渎了神的名。
  • 第二祷告:愿祢的 降临
    1. 神的国确实是自己降临,并不在乎我们的祷告;但我们藉这祷告祈求祂的国也来到我们中间。
    2. 所谓神的国来到,就是天父赐下祂的圣灵给我们,使我们领受恩典而相信祂的话语,并在此生和永生中过合乎祂旨意的生活。
  • 第三祷告:愿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1. 神的旨意成就,并不在乎我们的祷告;但我们在这祷告里求这旨意也在我们中间成就。
    2. 所谓神的旨意成就,就是指祂破坏并阻挡魔鬼的世界,和从我们的罪性所出的邪谋与恶意。这些邪谋与恶意不愿我们尊神的 为圣,也不愿祂的      来临。事实上是神赐给我们力量,巩固我们在祂的话语和信心之中,以至我们才可能抵挡一切的恶。
  • 第四祷告:我们日用的饮食,天天赐给我们
    1. 接下去四个以 为中心的祈求,主耶稣把它放在高举      之后。藉此提醒我们,满足个人的需要,只不过是为要让神得着荣耀,千万不能歪曲神的旨意,以为要配合我们个人的需要。以下的祷告叫我们祈求神赐给我们饮食,赦免我们的罪,并救我们脱离试探和凶恶。
    2. 神每日赐给我们饮食,甚至也赐食物给一切恶人,并不在乎我们的祈求;但我们在这祷告里求神使我们明白这事,并用 的心领受我们日用的饮食。
    3. 日用的饮食包括身体一切的供养和需要。而天天逐日的供应,清楚说明我们应该常常

        主;基督徒是生活在持续不断地倚靠神的状态中。

  • 第五祷告:赦免我们的罪,因为我们也赦免凡亏欠我们的人
    1. 我们在这祷告里求天父不察看我们的罪,或不因这些罪拒绝我们的祈求。对于我们所求的事,我们是既非 得 ,亦非     得的;实在是由于我们犯罪甚多,只当领受刑罚。但我们恳请祂出于恩慈,把我们所求的赐给我们。因此,我们也当诚意地宽恕,并乐意善待那些得罪我们的人。
    2. 那些没有饶恕自己邻舍的人能不能得到神的饶恕呢?不能!他只可以引来神的愤怒(可11;25-26;太18:23-35)。
    3. 这里并不是指出要以人的行动——饶恕别人,作为得到神赦免的根据;新约圣经清楚说明赦免是从神的 而来,不是从任何人的功德来的。这不是拿善行换取赦罪之恩,而是藉宽恕来表明行事为人与所蒙的恩典      
  • 第六祷告:不叫我们遇见

神原不试探人。我们在这祷告里求神护庇保守我们,免得魔鬼、世界和我们的罪性欺骗或误导我们,陷入误信、绝望和其他的罪恶里。虽然我们会受到这些攻击,但祈求主帮助我们终将能克服致胜。

  • 第七祷告:救我们脱离

我们在这祷告里总结说:求天父拯救我们脱离一切对身体、灵魂、财物和名誉有损的凶恶;直到最后临终的时候,也求主赐我们蒙福的离世,施恩从这悲伤的幽谷中救我们到祂所在的天堂里去。

 

问题与思考  一般信徒对于以上的主祷文可能会有的两种错误态度:首先是以为这祷文是唯一的祷告,必须熟记且重复诵念,每当复诵它就会有祝福降临;其次,也是另一种极端,以为这样的祷告不适用在今日的基督徒(或认为是属于末世的,或认为是给犹太人的)以致于拒绝使用,或回避不用。你认为什么才是正确使用主祷文的态度呢?

 

  • 半夜求饼的比喻(11:5-8)

耶稣接着就讲了一个比喻,来说明如何应用祷告,同时鼓励门徒要存信靠和热切的心,持续不断的祷告。

 

  • 中东地区的待客之道:为要正确了解这个比喻的含义,我们需要了解以下的背景。
    1. 在巴勒斯坦地区,客人不会仅仅是个人的朋友,更是属于整个 的客人。当一位客人来访时,全村子的人都有招待的责任;若村民不招待他,失礼将招致可怕的绝裂;如果是客人拒绝被招待,他也会因此成为罪人。
    2. 朋友半夜的到来,带给主人一定的挑战:不论客人饥饿与否 ,主人都必须设法摆上 招待,而客人方面也是不问原因,一定得要吃喝主人为他所预备的。
  • 比喻由一个问题来开启:
    1. 由于中文圣经译本的关系,使我们读不出这里的问句来。第五节的开头,可以用以下的问句来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这个比喻:“ 你们中间谁能 ……”。
    2. 耶稣是这样开始祂的比喻。半夜,一个远方的朋友来到你的家,因此,你必须为他提供食物和住处。由于你已经没有可供招待的食物,于是便去向邻居借饼。但是邻居竟无理地以门已经锁上,孩子们已经睡着为理由而推却。你们能 有这样的事发生吗?
    3. 由于中东地区一带的人都十分重视待客之道,对此,耶稣眼前的这一群听众,他们一定会强烈地反应:“ 不,我们不能 我们的邻居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这决不会发生的!” 而这也将会是耶稣所期待的回答。
  • 比喻里的对比:
    1. 对于第八节传统上的理解,是由于主人在门外不停地 ,最终邻居让步并给了他所需要的一切。这种因翻译上的误导而产生的看法,却让我们无法抓住耶稣在此所要给于我们的要点。“ 情词迫切的直求”若能被翻译成 “         ”,且是指向那位在屋子里面的邻居,而不是那位在外面敲门的主人,这将给予我们完全不一样的看见。
    2. 照此看来,邻居的回应就不只是看在朋友的份上,也得看在他自己 的问题上了。因他知道,如果不帮助这位在外面敲门的朋友,等到第二天他将会立即成为全村辱骂的目标。为了避免可能招致的羞辱,他不得不起床,并把主人所需要的借给了他。
    3. 耶稣并不是在此把神比作那位睡觉的邻居,而是用来相互对照,让我们对 有充分的信心:假如连入睡的邻居,在友谊及社会礼俗的立场上,尚且还满足了友人的需要;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会满足祂自己儿女的恳求吗?
    4. 我们在天上的父,从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常留心我们的需要,比我们更早知道我们的需要;对于我们的求助,祂绝不拒绝、不找藉口,也不争论;祂更不是为了避免羞耻而满足其儿女的需要。比喻中的那位邻居,一切都和神 ,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强调对于祷告的确信(11:9-13)
    • 在以上的比喻之后,耶稣引用修辞上的对句,再次强调门徒对祷告应该要具有信心。耶稣告诉他们要祈求、要寻找、要叩门,且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并且养成习惯。我们同时看见主在每一种情形下的应许: 、寻见、      
    • 耶稣最后再以一个比喻性的比较来加强门徒的信心。它由三个对比组成,并由求和给的关系转到 的关系。
      1. 我们首先要知道,这里所指的饼、鱼和鸡蛋,都是一般巴勒斯坦人普遍可得的 。而当地那些圆圆的石头,看起来的确就像是一块块的圆饼,陆地上的普通蛇则跟海里的鱼在外观上几乎没有区别,至于蜷曲着的蝎子,看起来就更像是一个鸡蛋了。
      2. 这些都是当地人实际的生活例子。耶稣指出,当自己的孩子要求吃某种东西时,哪个父亲会给他有害的东西呢?虽然人类贪婪的本性使得抓取远多于给予,但是,为人父的总还是拿 东西给自己的孩子。那么,向神祈求的人也应确信,神所赐给人的会比父母能给孩子的更好!
      3. 路加非常关注圣灵的工作,在此他清楚地指出, 将是神给我们最好的礼物。

 

二、耶稣权柄的源头  11:14-26

 

犹太宗教领袖对耶稣的敌意在以下事件中表露得最明显。他们控告耶稣在医治中的能力是得自于魔鬼,而不是来自神。三卷符类福音书全都记载了这段冲突,马太(太12:24)和马可(可3:22)将事件的背景放在加利利,并分别指出这群宗教领袖是法利赛人和来自耶路撒冷的文士。

 

  • 别西卜的辩论(11:14-20)
    • 事件的背景:

路加并没有提供确切的发生地点,在时间的次序上似乎也未给予正视。在这里,他很可能是以述说之前已经发生过的事件来作说明。耶稣在成功地医治一位被鬼附的       后,路加立即将重点放在随之而来的争辩中。有关神迹的要求,直到第29节耶稣才开始面对并处理它。

 

  • 对耶稣的批评:

批评者将这神迹归因于鬼王别西卜。别西卜是希伯来文“巴力西卜”(意思是“        之主”,见王下1:2)的希腊名;犹太人采用这个异教神祗的变名,取其音相近的希伯来文“       之主”来解释,有讽刺及嘲笑的意思。这名词后来被用来描述撒但。

 

  • 耶稣的回应:
    1. 耶稣指出,如果他们所说的是真实的,就必然要造成邪恶的势力在互相攻击、自我毁灭。耶稣运用一个普世的原则:凡一国自相纷争,就必 。并将它从一般的应用转向这里特别的所指:若撒但自相纷争,它的国怎能站得住呢?
    2. 进一步,耶稣要批评祂的人,将他们的推理应用在他们自己的身上。若真是如此, 那他们自己的子弟(可以是指儿子或跟从之人)不也和 结盟了吗?
    3. 最后耶稣指明,祂所行的一切都是靠着从神而来的能力。马太则使用“ 神的 ”(太12:28),这两种说法都是在强调,耶稣胜过鬼魔的能力是从神来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的来源。那么就是在这赶逐邪恶权势的能力中,你们要看见神国的临到。

问题与思考  如上所述,反对者他们是否也能看到,神的国已经临到了他们?从第20节“ 靠着神的能力”原文直译应为“ 神的手指头”。正如旧约所记载,在埃及国中行法术的,当最后面对摩西和亚伦使尘土变作虱子,束手无策时而向法老讲的话:“ 这是神的手指头。”(出8:19;和合本译为“手段”)是否也使你想到,法老王当时心里的刚硬和耶稣所面对的反对者有极其相似之处呢?

 

  • 和邪灵的争战(11:21-23)
    • 耶稣的工作就是争战:

 

 

  • 没有中立地带:

 

 

  • 空屋的比喻(11:24-26)

这一小段的故事,回应以上我们无法保持中立的说法,也为耶稣在这次的答复作了结束。

  • 邪灵寻求安歇之处:

 

  • 末后的景况更不好:

 

三、三个教导  11:27-36

 

在路加记载许多耶稣的教导中,对时间或地点常常没有加以说明。尽管经文是彼此连在一起,但似乎又是属于各自独立的教导。

 

  • 更有福的人(11:27-28)
    • 只有路加记载下这一段。有一位妇女在耶稣讲论时,发出惊喜感叹的插曲。她显然认为,能有像耶稣这么一个儿子一定是太好了,所以就对生祂的母亲发出祝福之语.
    • 耶稣的回答肯定了她的说法,但紧接着就说明那更重要的原则:不是肉身上与耶稣有关系,而是听神的 并且        ,这才是最重要的。

 

  • 对求神迹的回应(11:29-32)
    • 虽然耶稣从未拒绝为任何人医治身体的要求,但是祂断然拒绝令群众惊讶的神迹表演。耶稣清楚知道,在这个邪恶的世代,神迹所引起的兴奋,并不会转化成改变人生命的
    • 事实上耶稣是在强调,那惟一有能力的神迹,就是祂的死和祂的复活。从尼尼微城所发生的事件中,先知 和他所传的道引起全城的悔改(拿3:6-9);照样,神在今日,也要藉着      的复活和祂所传的道,成为这世代的神迹。
    • 藉着两个实例,耶稣由小往大,中肯地指出那个世代的 。如果连示巴女王都对所罗门的智慧有正面的反应(王上10:1-10),尼尼微城的人对约拿所传的道也是如此,那么处在耶稣时代的人,对于一位远比所罗门和约拿都更伟大的耶稣所传的道,岂不更应该有正面的回应吗?

 

  • 里头的光(11:33-36)
    • 同样的一个比喻说法,马太曾将它包括在耶稣的登山宝训中(太5:15),路加也曾在之前用于对十二门徒的教导里(8:16)。第八章耶稣于引用这个比喻后,接着说:“ 所以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听。” 似乎谈的是对于 的责任。在本段对群众的教导中,耶稣所说的,明显是指向对      生命的责任。
    • 比喻的说法指出,就像灯台点亮后,是为要将亮光带入黑暗的屋内,      是接受亮光的器官,要让光进入一个人的身体内。眼睛就如同是一片窗子,藉着它光明得以进入,并将影响身体的其他功能,连带也会关系到这个人的整个生活。
    • 在属灵方面的应用也是类似的。耶稣提醒众人必须谨慎:祂已把福音的真光展现给世人看,问题不在耶稣所发的光不够亮,而是犹太人的 有了问题。

 

四、外表和内在  11:37-54

 

透过以下耶稣对法利赛人和律法师的责备,路加详细地记载了犹太宗教领袖和耶稣这两者在教导上的比较。

  • 真正的洁净(11:37-41)
    • 洁净的礼仪:

 

 

  • 耶稣所看重的:

 

 

  • 发乎内心的正确动机:

 

 

  • 法利赛人有祸了(11:42-44)

“有祸了”,是一种遗憾的表示,表达了悲叹和同情。这里似乎也同时预告了将来所无法逃避的审判(参路10:13-15)。

  • 第一祸:

奉献十分之一原本就是律法上的命令(利27:30),即使在后来,律法师加上许多在细节上必须遵守的规则和遗传(例如包括连田间作物所有的茎也都必须计算十分之一),耶稣对法利赛人的责备也并不是在否定十分之一的奉献。他们的错是错在忽略了他们所当行的事上。对蔬菜、香料的奉献要求做到十足,却轻忽了更重要百倍的       和爱      的事。

  • 第二祸:

关注若只是在外表,进一步的结果当然就是喜爱在众人面前出风头了。会堂里的       提供了一个显眼且可以面对会众的座位;在公共场所的       也凸显出他们期待得到从人而来的尊敬。

  • 第三祸:

相对于犹太人在每年逾越节前,照例会刷白郊外的坟墓以避免让人走近而污秽自己,耶稣痛心地将法利赛人比拟成不显露的        。这样的暗讽,责备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对百姓散发腐败的影响。

 

  • 律法师有祸了(11:45-52)
    • 律法师:

他们是那些献身致力于研究旧约律法的宗教人士,也是官方正式有权力      律法和教导一切规则遗传如何实施的人。虽然有多数的律法师本身也是法利赛人,但他们自视是超越法利赛人对律法繁琐细节的看重。这也使得有一位律法师认为耶稣以上对法利赛人的话不适用在他和他同伴的身上。但是,耶稣并无意将律法师排除在外,紧接着就针对他们,作特别的责备。

  • 第一祸:

耶稣首先指出,他们为律法增添了许多的规条,使得原本应该是要帮助并启发众人的角色,反倒使普通的老百姓都背负了难以负荷的       。但是,对于熟悉这些遗传规条的律法师而言,律法却仍然有许多的漏洞,而他们正可以轻易地避开,好方便他们去做他们想做的事。

  • 第二祸:

律法师为先知建造或重修坟墓,表面上看起来是尊敬先知,但心里头却是拒绝先知所宣告的       。事实上,他们所做的,只不过是完成那杀害先知的工作。从亚伯(第一个殉道者)到撒迦利亚(旧约圣经最后提及身亡的先知,代下24:21-22),耶稣是在说明,既然这些律法师在态度上有分于造成这些先知死亡的责任,众先知的血债当然也就要向他们来追讨。

  • 第三祸:

律法师的职分就好象       ,他们本应该解开圣经的意义,使人明白律法、认识神。然而律法师非但没有打开知识的宝库,反倒将它紧紧地关闭,他们用错误的解释蒙蔽人对律法的了解。他们自己既不进去了解,也不容许其他人进去追求。

 

  • 这段教导的总结(11:53-54)
    • 由于依靠外在的洁净、守什一和受尊崇的地位,以致于法利赛人无法抓住表明信仰真正意义的 因素和      层面。即使是什一奉献,指的都应是神对一个人的全部拥有,包括身体、灵命、物质和人际关系等的十分之一。难怪,当法利赛人斤斤计较于次要的外在和物质方面时,当然就忽略了那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部分了。
    • 耶稣的仇敌显然被以上的这段教导而 了。用第53、54两节简短的叙述,路加为耶稣下一段的路程,从耶稣责骂这群人直到祂被交付在祂所责骂的这群人手中,做了一个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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