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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19  屈辱受审和被钉十架  22:65—23:56

 

本单元背景:

有关耶稣的受审,因为没有一本福音书作了完全的记载,所以整个审讯的细节,并不容易拼凑在一起。综合四本福音书所载,显然有两个主要的阶段:首先是犹太人的审问,祭司长照着犹太人的律法来定耶稣的罪,并且想办法要找出最好的方式,可以让罗马人将祂处死。接着是罗马人的审问,犹太人的领袖迫使彼拉多作出判决,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

本单元,我们将首先看到,路加以浓缩的形式,记录耶稣在公会前和彼拉多面前,接受他们对祂在法律上和宗教上的挑战;而接下来的定罪过程,和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景象,路加都作了忠实的记载。

 

本单元目标:经过本单元内容的学习后,学生将可以

一、从耶稣受审的过程,知道祂无罪的身份;并明白审判最后的权柄来自于神。

二、了解耶稣所经历的羞辱,进而认识十架上赦免的大恩。

三、明白耶稣的受难代赎,在信仰上的意义。

 

本单元大纲:

一、审判            22:66-23:25

二、加略山上        23:26-43

三、耶稣的死和埋葬  23:44-56

 

一、审判  22:66-23:25

 

在不到二十四小时的时间之内,耶稣连续经过至少六次的审讯,其中有犹太人进行的,也有罗马人所主持的。最后,藉着一位被激怒的巡抚,宣判了罗马法律上最严厉的判决。在这段审判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将发现,耶稣丝毫不为自己申辩,也没有一个证人为祂辩护,更没有一个领袖有胆量去反对,存在其间的不公正和不公义。其中充满着一种推卸责任的气氛,似乎也没有人愿意,完全负起处死耶稣的责任。但是,每一个参与的人,都希望处死祂。

 

  • 耶稣在公会前(22:66-71)
    • 审讯过程的 不合法 :

犹太人对耶稣的审讯,在程序上有许多不合法的地方,包括有下列的几点。

  1. 审讯的听审过程,按规定必须在白天进行,夜晚所进行的审讯是不合法的;
  2. 依法需由至少23个成员,所组成的法庭才能开庭审讯,但在审耶稣时,好象不足法定人数;
  3. 没有证据足以证明(太26:60),反倒把被告自己的答复当作判罪的理由;
  4. 定罪的判决,必须延到审判后第二天才能宣告。尽管公会在白天召集并重复进行前一晚的重要审讯,最后并加以确认,但是这一切仍然不符合规定。

 

教师参考: 公会是犹太人的最高法院。在新约时代,由三类成员组成:祭司长、长老和文士。成员的总数共七十一名,包括大祭司,他同时也是公会的主席。

 

  • 公会的审讯:

从其它的记载中我们得知,这次的聚会是在当时大祭司 该亚法 的家里。所以在之前的夜间审讯,应该是被路加给省略了。路加记录在天亮以后,于公会正式的会议中,他们向耶稣提出的两个问题,以及祂的两个回答。他们的第一个问题,实际上是期待耶稣直接告诉他们说,祂就是弥赛亚,好藉此来定祂自己的罪。

  • 耶稣的第一个回答:

“ 我若告诉你们,你们也不信;我若问你们,你们也不回答。” 耶稣这样的答复,事实上只是在说明,祂拒绝回答他们的 原因 。这使我们回想起,关于弥赛亚的职分,耶稣曾经不止一次给过他们机会,但他们都拒绝回答(路20:3-4;41-44)。耶稣在这里,反倒是在提醒他们应有的态度,并告知说,他们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来审问祂。

  • 耶稣的第二个回答:

耶稣再次宣告祂就要成就的事工。“ 从今以后”,说明有一个改变即刻要发生,这无异是再次指向祂的受死、复活与升天。并且在这个回答里,耶稣再度带着他们回到稍早祂引用过的诗篇中( 诗篇第 110 篇,第  1  节 )。耶稣知道这些人熟悉这篇诗篇,也都明白其中弥赛亚的意义,祂正是要使用圣经上的话语,清楚地声明祂是弥赛亚,使听到的人不可能有产生任何误解的可能性。

  • 耶稣身份的宣告:

从犹太公会所发出的第二个问题,是直接来自于耶稣的回答。问题中的“ 这样”,指出耶稣方才所说的话,事实上已经给了他们一个他们所期待的结论。耶稣不仅没有否认,反而是以简单、直接、清楚的答复,当着公会成员的面前,宣告祂就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这样的宣告正是六个月前,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对耶稣的宣告(太16:16);也是多年以后,耶稣的另一位门徒约翰,写下最后一本福音书时所要宣告的事实:“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 基督 ,是 神的儿子  。”(约20:31)

 

  • 耶稣在彼拉多前(23:1-7)
    • 审判权的移转:

当耶稣承认祂是基督时,未必引起众人的愤怒,因为也有其他人自称是弥赛亚。但是,当祂宣告祂自己是神的儿子时,就立即为祂引来了亵渎的罪名。因为亵渎的罪不仅包括神的名字,也包括对神尊荣和权柄的冒犯,耶稣这样的宣告,在该亚法看来,罪名已成立。(利24:16)只是公会并没有置耶稣于死地的权利(约18:31)。罗马政府已剥夺了公会执行死刑的权力,因此,他们必须把耶稣交在罗马的审判权之下,由当时的巡抚 彼拉多 来执行。

  • 公会的为难:

这对犹太人来说,有两方面的困难。首先是耶稣的 罪名 ,自称为神的儿子,这样的亵渎罪,在罗马人看来并不是死刑的罪;这使得犹太人必须捏造他们的控诉,所使用的罪名必须令罗马人足以判下死刑。 其次,是他们和彼拉多个人之间的 恩怨 。由于彼拉多在一上任时,采取一项将附有帝王肖像的罗马旗帜,带入圣城耶路撒冷的行动,这种被犹太人视为亵渎的行为,大大激怒了犹太人。在原已破裂的关系上,为了将耶稣定罪,犹太人只好放下一切自尊、偏见,来到彼拉多的面前。

  • 向外邦人起诉耶稣:

犹太人带着清楚的控诉,连同已遭他们折磨了一整夜的耶稣,以一种司法的行动,要求彼拉多审理。他们以三点罪状起诉耶稣:诱惑 国民 (一项未能明确说明的控诉),禁止 纳税给该撒 (从路20:25得知,这是一个明显的谎言),以及自称是 基督 、是 王 (这一点虽正确,但却被狡猾的引用)。第二和第三个罪名,都将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特别是只用“ 王” 来解释“ 基督” 的含义,其目的乃在于控诉耶稣犯了叛国罪。

  • 彼拉多的审讯:

彼拉多所在审讯中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这问题出现在四卷福音书中,完全一样),显然是在瞥见耶稣后,所发出深表怀疑的问题。也不妨这么说,彼拉多藉着这个问题,讽刺犹太人的意味要多于讽刺耶稣。然而,耶稣却没有回避,以正面的答复,再次宣告祂的弥赛亚身份。路加所省略的审讯过程,由约翰作了最佳的补充,特别是耶稣对彼拉多所说的“ 我的国不属 这世界 ”(约18:33-38),再次帮助我们认识神国的本质。

  • 第一次宣判无罪:

路加越过审讯的细节,直接来到巡抚对祭司长和众人所宣读的判决。这里的意思就如同“ 宣判无罪” 一样。彼拉多看出,耶稣之所以会出现在他面前,是因着犹太人的怨恨,而不是因为祂犯有任何罪大恶极的罪状。这时,根据罗马的法律,当一个人被宣判无罪之后,就当立即解开他的捆绑,释放他得自由。 但是,由于 来自群众激烈的抗议 ,让彼拉多不得不犹豫了。

  • 推托下的移审:

在罗马帝国中,审讯经常就在罪犯犯案的省分中进行,但它也可以在被告所属的省分来进行。在这个案件上,彼拉多为求摆脱陷入的难处,他显然非常有技巧地,让 希律 接手来审理这案子。

 

  • 耶稣在希律前(23:8-12)
    • 耶稣的一言不答:

希律长久以来就想见耶稣(9:9),这次意外的会面机会,让他非常欢喜。尽管他提出各式各样的问题,我们的主却一言不答。在新约圣经中,惟有希律这一个人,耶稣对他无一言可说。或许是因为希律杀死了施洗约翰,也可能和他只指望见到神迹的错误心态有关。

  • 希律的推托:

祭司长和文士仍然催促希律采取行动,但希律根本无心审问这案子,也不在意有关耶稣的任何控诉。最后希律竟也加入和他战士一起戏弄耶稣的行列。将耶稣送回彼拉多那里去,希律表明了他对这件案子毫无兴趣,拒绝和它有任何的关联。

  • 罪人的连结:

虽然我们对希律和彼拉多之间的不和睦所知不多,却是清楚看到,那些敌对耶稣的人,他们是如何地联合起来。先是彼拉多和祭司,现在则是彼拉多和希律;外邦世界、犹太人世界,和以东人,在对付耶稣这一件事情上,让他们都连结起来了。

 

  • 耶稣被判刑(23:13-25)
    • 代罪的羔羊:

我们看见,耶稣自从被解送到希律那里去之后,包括再度回到彼拉多面前的最后这一段受审过程,路加没有记载耶稣所说的任何话。事实上祂以沉默对抗加给祂的一切侮辱,祂好象羊羔“ 被牵到 宰杀 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 开口 。”(赛53:7)

  • 彼拉多的良知:

福音书清楚说明,彼拉多如何极力想要避免作出最后的裁决:他一开始便想要叫犹太人自己处理这件事(约18:31);后来又把耶稣送到希律那里去( 路23:7);接下来我们将会看到,彼拉多想要使犹太人接受,耶稣是那位在逾越节期时所释放的囚犯(太27:15;可15:6),以及他提议要鞭打耶稣,然后将祂释放(路23:16)。事实上,既然彼拉多已查明耶稣是 无罪的 ,在他既有权柄又有罗马法律的支持下,为何会陷入如此可怕的两难局面呢?另一位福音书作者记录了一段出自犹太人的喊叫声:“ 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 该撒的忠臣。”( 约19:12)似乎让我们明白了,彼拉多犹豫不决背后的重要原因:他必须在个人的政治前途,和公义的审判之间,作出一个选择。

  • 第二次宣判无罪:

当耶稣再次回到彼拉多的手中,他传齐了祭司长、官府,并百姓。这次包括百姓在现场, 显明已经跳脱司法的程序,演变成以下法官和暴民争论的场面。彼拉多似乎有意诉诸 民意 ,期待百姓站在耶稣的这一边,并想用责打耶稣的妥协方法来解决这件事。这也是路加第 二 次明白记载,彼拉多宣告耶稣的无罪,并提及希律也有同样的看法。

  • 彼拉多的妥协:

其它三卷福音书,也都提到有关节期间释放囚犯的惯例。 群众的呼喊再次证明,彼拉多之前建议的方法无效。这让他进一步想到另一种可能,就是将节期的惯例(原是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太27:15),局限在两位囚犯之中作选择(太27:17)。彼拉多并且以为,群众应该会考虑选择耶稣,而不是那位“ 在城里作乱杀人” 的 巴拉巴 。

  • 犹太人的选择:

巴拉巴这名字的意义是“ 父亲的儿子”。 事实上还有另一种更有可能的说法,那就是把它当作是一个 头衔 。从提及的“ 作乱” 可以知道,巴拉巴显然是反抗运动中的一个成员,或可能就是负责领导的领袖。也许犹太人不相信巴拉巴会是他们所等候中的弥赛亚,但如果要他们在一个造反作乱、满手血腥的人,和一个从未使用过暴力的人之间作选择,他们就宁愿选择巴拉巴而舍弃耶稣。这种选择的背后所代表的,是他们对弥赛亚的主张、使命,和对神全能旨意的误解。也再一次让我们看到,他们对 神国 的想法,仍然是属于物质的层面,并且将它只是局限在这个世上而已。

 

  • 第三次宣判无罪:

彼拉多的提议没有被接受,紧接着就是群众,要求钉祂十字架喊声的第一次出现。尽管彼拉多仍确信耶稣是无罪的,并作了第三次无罪的宣告,他还是不敌群众的大声催逼。彼拉多有来自 妻子 的警告(太27:19),也一定有他良心所发出的提醒;另一方面,他同时也一定察觉到了,一场暴动正在开始酝酿,局面急剧变得险恶无比。

  • 最后的宣判:

群众的叫喊声终于获胜了。彼拉多所作出的决定,路加在描述时强调了两点。第一,这一群犹太人的祭司长和附从他们的人,对于耶稣的死是推卸不掉责任的,因为既是“ 他们所 求 的”,最后也是“ 任凭他们的 意思 行”(路23:24-25)。第二,路加不断重复地说,巴拉巴是因作乱杀人而下在监里的,藉此强调他与那无罪耶稣之间的对比,并指出耶稣 代替 性的受死。

 

 

二、加略山上23:26-43

 

  • 前往加略山(23:26-32)
    • 背负十字架:

根据惯例,被定罪的罪犯必须自己背负十字架到刑场。从彼拉多的衙门到城门口这一段路,是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约19:17);但是,祂显然因着之前的鞭打和所受的折磨,已经精疲力竭,几乎无力负荷背上的十字架。到了城门口,兵丁就强迫一个过路人来替代祂。路加告诉我们这人名叫 西门 ,来自古利奈(为埃及西邻吕彼亚的一个城市);马可特别提到他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可15:21),他的家庭在当时的教会中,应是为人所熟知(罗16:13)。虽然在当时, 西门 并非自愿背十字架,但很可能就是在那一天,被他所代背十架的那一位赢得了,后来成为耶稣的跟随者。

 

  • 预言灾难将到:

路加说到,许多跟随的百姓,就在耶稣前往加略山的行列中。特别有一群妇女,为她们所目击的这一切事号啕痛哭。从耶稣对她们的称呼,可以得知,她们是居住在城内的人,而不是上来过节的加利利人。耶稣在这个时刻,转过身来对她们说话,这次谈话也是所有记录中,从祂被定罪到被钉十字架之间,仅有的一次。在这些话语里面有一些同情, 怜悯那些将要受苦的人 ;  也有坚定的宣判, 指出 有灭亡将要临到这个拒绝祂的国家  。

  • 再次呼吁悔改:

耶稣预言的苦难将要来临。因为在那一天,孩子们将要忍受极大的痛苦,所以那从来不曾生养孩子的,反倒要来得好。这同时也要应验先知们曾经说到的,众人甚至都要求死,以逃避那将要来的忿怒(何10:8;参启6:16)。在耶稣的定罪宣判中,似乎是引用了一句谚语(路23:31),指出,如果无罪的祂(有汁水的树)都要受这种苦,那有罪的犹太人(枯干的树)又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呢?耶稣即使在死亡几乎要完全笼罩的这一刻,祂所顾念的还不是自己,而是他们;祂期待要的,是他们的 悔改 ,而不是他们的 同情 。

 

  • 钉十字架(23:32-38)
    • 被钉:

路加用非常简略的句子说出整个事件,“ 就在那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虽然钉十字架的死是缓慢的,也是极其痛苦的,近代以来,更有许多考古和医学方面的研究报告,提供我们更详实的资料;但值得注意的是, 没有 一本福音书的作者强调耶稣所忍受的痛苦。新约圣经专注在耶稣受死的重要含义上,而不是在令我们感到的悲惨之中。

 

  • 受难的地点:

有关耶稣被钉十字架的确切地点不易被证实,根据福音书上提到的髑髅地,也就成为今日教会对它共同的称呼。另外,四卷福音书也都一致地提到,耶稣被钉在另外两个人的中间,尽管马太和马可说他们是强盗,路加则以犯人来称呼。显然是要说明耶稣是以罪犯的身份被处死的事实:“ 祂被列在 罪犯 之中” (赛53:12)。

 

  • 十架上的代祷和赦免:

从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祷告,说明了祂心中毫无怨恨、愤怒、或想要惩罚那些苦待祂的人的愿望。祷告的对象“ 他们” ,显然包括了应该为钉耶稣十字架负责的犹太人,以及那些执行这个工作的罗马人。祂“ 不愿有 一人 沉沦,乃愿 人人 都悔改。” (彼后3:9)兵丁拈阄分取耶稣的衣服,虽是因为在习惯上,被钉十字架之人的衣服,常常为行刑人额外的津贴,却也因此应验了旧约中神的话(约19:23-24;诗22:18)。

 

  • 十架上的羞辱:

路加记录了两类人,在十字架下对耶稣的羞辱。首先是 官府 的讥笑:由于他们根本不明白“ 弥赛亚” 的意思原不是救祂自己,而是救别人; 以至于他们看见祂被钉在十字架上,就认为一切都结束了,也认定祂一定不会是弥赛亚。 其次是 兵丁 的戏弄:他们对祂的嘲笑,意在考验祂的王权,看看祂是否有能力照顾自己;作为罗马的兵丁,他们不能明白,一个自称为王的,怎会没有能力照顾自己呢?

 

  • 舍己和受苦的弥赛亚:

当他们用世俗对于“ 伟大” 的观念,来衡量弥赛亚和君王,就当然无法了解眼前的这一幕。但是,藉着受苦、受死,弥赛亚的意义却彰显出来了,祂原本不是要救 自己 ,乃是要救 别人 ;同时,祂的王权也得到了永远的确据,因为那是建立在倒空和谦卑自己,以及仆人的服侍之上。

 

  • 十架上的罪名:

十字架之上的牌子,是用来宣告被处死之人的罪名。由于耶稣头上这块牌子是用 三 种文字写成的(约19:20),因此四本福音书对其上文字说明的差异,也就可以得到理解。基本上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彼拉多为了羞辱犹太人,而宣布:耶稣是以 犹太人的王,这个身份而死的。的确,耶稣是如此告诉彼拉多,祂确实也是犹太人的王;但这个头衔还是有其限制。回到路加福音第一章,在天使对马利亚论到耶稣的降生时,我们就已经知道,这位犹太的王祂的国度是没有限制的,“ 祂的国也没有穷尽。”(路1:33)

 

 

  • 悔改的强盗(23:39-43)
    • 路加的见证:

在路加详细的考察下,发现和耶稣同钉十字架的两人当中,其中有一位悔改相信耶稣。这是其他三位福音书作者所没有记载的。马太和马可用强盗来形容这两位犯人,也留意到他们最初曾与官长和兵丁一齐嘲笑、谩骂耶稣。对于其中一人的改变,路加记录了他在十字架上和耶稣的对话。

 

  • 无法说明的信心:

就在他责备同伴对耶稣的态度时,这个人的灵魂深处,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悔改的心就在他的话语中显明了。接着在他对耶稣的请求中,我们又看到了我们无法解释,却清楚不过的信心,已经萌发在他的内心当中。

 

 

 

  • 可以确信的恩典:

耶稣对这位悔改强盗的保证,所给予他的比他所要求的更多。他不仅要在国度里有一席之地,更要在这一天就进到乐园里。

 

 

问题与思考  “ 为什么耶稣会被钉在十架上?” 实在是许多人所关心并探讨的。这同时也带出,谁是应当为耶稣的被钉负责的不同意见,有认为彼拉多者,也有证明罗马官员的无辜,归咎于犹太人身上者。再一次回顾耶稣在审讯过程中的回答和祂在十架上所说的话,尝试回答看看。

 

参考回应: 在耶稣受审的过程中,祂开口回答的问题不多,但凡祂回答的,都是与祂的身份有关,且留意到该种回答在当时情况下都会是致命的。在犹太公会前,祂针对 “ 你是神的儿子么?” 回答 “ 你们所说的是”(22:70);在彼拉多面前,祂被问道:“ 你是犹太人的王么?” 耶稣的回答:“ 你说的是”(23:3)。耶稣清楚知道父神在永恒中的计划,祂只回答有关祂身份的问题,就算这种回答是会夺去祂的性命,祂也不违背祂身为救赎者的召命。是在这个意义下,祂为了我们的救恩而被杀,而“ 我们” 是指着一切相信的,及不信的;不管是当日站在庭院高呼要“钉祂十字架,钉祂十字架” 的犹太人,藉着他们的手行刑的罗马人,或是那群沉默无言的外邦人。耶稣看祂自己的被杀,不是在法律上,甚至不是在宗教上,乃是在救恩历史的范围内而舍命的。为此,祂在十架上向父神祈求,“ 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23:34) 耶稣被钉十字架的一切奥秘,就都在这个祷词中显明出来了。

 

 

 

三、耶稣的死和埋葬 23:44-56

 

  • 耶稣的死(23:44-49)
    • 遍地的黑暗:

从正午开始,整整有 三 个小时的黑暗。这遍地的黑暗,我们无法与天文学的现象连在一起,惟一的可能,就如路加所记,是与导致耶稣死亡的可悲事件连在一起。三小时的沉默和黑暗过后,马太记载着,“ 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这是我们仅知那三个小时中所发生的事。

  • 耶稣断气时:

路加接着记载,“ 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 灵魂 交在你手里。” 然后气就断了。马太和马可告诉我们,祂低下头,圣殿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这幔子是用以隔开至圣所与圣殿其余部分的,此时的裂开具有预表的含义,说明耶稣的死,已经开通了这条进到神面前的道路(参来10:19-20)。

 

  • 即刻的影响:

路加接着叙述当时立刻产生的影响。百夫长,很可能是那位负责执行死刑的罗马官员,归荣耀与神,并因他所见的一切,就说耶稣是个 义 人。还有观看钉十字架的众人,遍地黑暗的现象一定使他们惊恐,他们捶着胸,带着伤痛回去。路加并没有提及这件事对跟随耶稣之人的影响,只知道他们都远远站着观看。

 

 

  • 耶稣的埋葬(23:50-56)
    • 领回尸体:

一个犯人被处决后,尸体往往无人埋葬,若不是由近亲领走,则会被丢弃在穷人坟区内。所有福音书都一致说到,耶稣的尸体是由亚利马太的 约瑟 领取,并由他带头埋葬。对于是犹太公会成员中的 约瑟 而言,这是一个很有勇气的举动。路加清楚说明,他并不赞同将耶稣处死 ( 那他当时一定不在场,或是刻意回避。路22:70),也提及他的善良品德,和他素常盼望神国。他是一位暗暗跟随耶稣的门徒(约19:38)。

 

  • 放入墓穴:

约瑟按着必要的程序先取得彼拉多的许可,然后将耶稣的身体从十字架上取下来,并用细麻布裹好。马太的记载提供我们得知,约瑟同时也是一个 财主 ,他已经为自己预备了凿在磐石里的新坟墓(太27:57、60)。此时,他就将耶稣安放在这个从未使用过的坟墓中。

 

  • 完成安葬:

约翰告诉我们,另有一位暗中作门徒的 尼哥底母 ,他为耶稣预备了没药和沉香(约19:39)。由于在这一天,太阳一下山,安息日便开始,按着犹太人的规矩,他们必定是利用手边现有的香料,仓促地完成安葬。一群忠心的加利利妇女,看着这些事直到结束,并有心为安息日过后进一步的膏抹尸体,去做好必要的预备。

 

  • 爱的行动:

我们看到, 在安葬耶稣这件事的关键时刻,尽都是由祂的“ 秘密门徒”——亚利马太的约瑟和尼哥底母,他们来服侍。他们的行动不仅要有勇气,更是出于爱;即使在极端失望的时刻,他们仍不失去爱心。爱胜过死亡,爱也克服了惧怕。

 

 

问题与思考  在谈到耶稣的受难时,其实也会是一个好的机会让我们自己去面对死亡,或是向周围的亲友,提到这个平常不易启口的话题。你对死亡的认识是什么?人的死亡代表了什么呢?耶稣的死和我们有什么关系?现在不妨让我们来面对一下这类的问题。

 

参考回应: 人死就一了百了吗?按自然的条件来说可以是如此,因为死亡把一切围绕及限制生命的条件都挪去了。但生命本来就大于自然条件,死亡尽管是把人与世界的关系终止了,它却迫使人迎向一个新的关系,一个和神的新关系。这个以神为永恒将来的关系,包括有神的,和无神的永恒的将来。就此意义而言,死亡就不再是一了百了,而是使今生生命面对永恒的一个具体的行动。道成肉身,又为众人代死的耶稣基督,祂并不只是和人一样的死亡和埋葬,却还下到阴间(地狱)宣告祂已经得胜(彼前3:18),掀开死亡的面罩,释放我们不再作怕死的奴隶。的确,死亡仍是要临到众人,但我们却可以透过耶稣的死,借着相信神而进入永恒将来,这样,死亡就成了从可见的进到不可见的,从可腐朽的黑暗进到永恒的光中。你是否已经因信靠耶稣,而拥有这样的信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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