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课 称义的方法(9:30-10:21)
引 言
- 保罗讲到 成了神的新子民(9:25),然而犹太人却被称为只是剩下的余数(9:27)。
- 神并不需要为罪人(包括以色列)的不信,受到谴责(9:14-29)。
- 事实上,如果有人相信福音,那是神的 的结果。
1以色列的目标是对的,但方法是错的(9:30-10:4)
- 没有追求 的外邦人得到了义,然而追求义的犹太人却没有得到。多奇怪啊!
- 一般来讲,在保罗的时代,地中海地区的外邦人文化是败坏的。他们追求的是 ,不是义。
- 相比较来看,犹太人比其他的民族或族群,过着一个道德标准相对高得多的生活。如果问他们,是什么将他们如此地分别出来,犹太人一定会回答说是遵守律法,也就是神已经启示给他们的律法。从人的观点来看,我们必须承认,犹太人是追求 。
- 没有追求义的人现在称为义了,而那些追求义的人反而是不义的,这看起来不觉得奇怪吗?
- 进入基督的教会中。
- 杀死他们的弥赛亚,公开与基督教敌对。
- 犹太人对义的认识怎么会是完全颠倒了呢?
- 世界对义的认识是 的。
- 义(30、31节最后一个字)不是指被神和被人所称赞的 。
- 义是指一个最终的结果,即在神面前的一个新的 ,神宣告一个人为义。
- 这样的义单单是取决于神的 ,不是人的 。
- 只有藉着圣灵做工去信靠 (信心)的那些人被称为义。
- 分别描绘犹太人和外邦人,他们对“耶稣是弥赛亚”的回应。
犹太人的回应 外邦人的回应
- 犹太人选择了错误的 去达到他们的目标。犹太人坚持藉着律法的行为,去得到他们自己的义,拒绝藉着信靠基督得到神所给的义,不信的犹太人没有得到神的义。
- 错误的方法(人的方法):努力靠遵守律法去得到义。首先,人无法完全守全律法,其次,这个方法否认了人需要一个 使人脱离罪。
- 正确的方法(神的方法):以信心得到基督所赢得的义。
2神使所有的人,藉着福音就可以得到义(10:5-13)
- 在这一部分,保罗对前面所提到,得到义或在神面前称义的方法进行了对比。
- 把以下的人名或宗教,放在正确的类别里:
亚伯拉罕、摩西、先知、施洗约翰、扫罗、保罗、法利赛人、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以及华人民间宗教
得到义的方法
靠人的行为 靠神的恩典
- 那些坚持要去为救恩赢得自己功劳的人,没有看见对 的需要。
- 下面的表对比了得到救恩的两个不同的方法。
靠律法行为的义 | 藉着信心靠恩典的义 | |
人的角色 | ||
基督的角色 | ||
成功率 | ||
人得到的结果 |
- 人不能做 的事来得到义。神已经为我们做了一切。
- 道成肉身的基督,成全了所有 的要求(10:4;5:19)。
- 神的道在听的人心里 了信心(约15:3;17:17;徒15:8-9)。
- 不论对于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是一样,得到义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藉着信靠
(徒4:12)。
3神在以色列中间显明了福音,
却被拒绝了(10:14-21)
- 我们的肉体,总是选择用 的方法,为要去得到义。
- 因此,神必须在我们的心里带来一个改变,否则我们就注定要灭亡了。神已经这样做了。他确保 被传到了地极。
- 神已经赐给所有相信的人权柄,去成为他的使者(太28:19-20)。
- 神已经建立了服侍的团体,去向所有人宣讲罪得赦免(林前12:28)。
- 福音赐予生命的能力,不仅呼召人来相信,而且也在他们的心里创造信心。
- 虽然神已经做了这一切,把救恩带给了以色列,但却是这么少的犹太人相信。这是为什么呢?
- 是因为犹太人从来没有听过福音吗?(是或不是)
- 耶稣曾经生活在他们中间,并且传了三年的福音。
- 使徒们传福音从 开始,并在 全地和 (徒1:8)。
- 是因为福音太难明白吗?(是或不是)
- 外邦人并没有得到任何旧约启示的益处,他们却能明白。
- 那么,神的选民当然一定能够明白。
- 简单地说,犹太人就是选择不去相信福音。在面对所有神的启示,他们顽固地选择弃绝 。
结 语
- 以色列一直以来的不信,显明了人 性的顽固和不妥协。
- 由于那同样的本性,还活在我们的里面,所以我们仍然要谦卑,承认“除了靠神的恩典,我什么也无法做。”
- 你认为这段经文(9:30-10:21),对于宣教的工作有什么意义。请列出可能的应用和说明。
解经注释
- 跌人的磐石(9:33)。神已经在他的教会,设立了基督这个磐石,但是人却在这个磐石上跌倒,绊倒在它上面。我们翻译为“跌”的希腊文,它所表达出的意思,是指那种使人无法再度爬起的致命性的跌倒,而不是仅仅使人最多受到一点轻伤而已的绊倒。
- 向神有热心(10:2)。犹太人向神热心值得称赞的地方,在于把神作为热心的对象。这样做是有缺陷的,因为他们不明白救恩真理的实质,即惟有依靠恩典,藉着信靠弥赛亚耶稣。
- 自己的义(10:3)。根据人的努力所定的义。
-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10:4)。虽然希腊文的意思可以是“终结”,但也可以是“目的”或“成全”。在这里,这个字有后者的意思。因此是基督成全了律法(见太5:17),意思是指,他通过完全遵守律法的诫命,和应验了它的预言而使律法得以成就。基督徒不再“在律法之下”了(6:15),因为基督已经将他们从律法的定罪中释放出来。然而律法仍然作为引导和镜子,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起重要的作用,不仅指出讨神喜悦的道路,并且也向他们显明出罪来。圣灵释放基督徒,使他们可以满足律法上的道德要求。
- 义(10:4)。指基督赐给每一个相信的人,在神面前所得到的义。
- 10:6-7。引用这节旧约经文的目的,是要解释藉着信心所得到的义的特性。它并不要求一个人有英雄式的事迹。义是神以恩典白白所赐予的身份。基督已经以人的样式来到地上,为所有人的罪献上为祭。基督也已经为了我们的称义,从死里复活。
- 这道离你不远(10:8)。在旧约的经文中“道”指的是诫命。这里的“道”指的是福音。保罗的思想是这样的:犹太人接受了赐给他们的律法,而福音也赐给了犹太人。既然途径是一样的,那么犹太人应该很容易地就能接受福音。这里主要的意思是,对于任何藉着基督,从神那里白白得到福音的人,福音是非常容易亲近的。
- 10:10。信仰包含了既是内在的相信(心里),也是外在的承认(口里)。
- 传道(10:14)。在希腊文里,这个字的意思是作为一位传令官,公开传达君王或指挥官的某个信息。它的意思是指,这个传令官必须不折不扣地按照所吩咐的传达,不能多一个字也不能少一个字,他不能做任何的更改。你是基督的传令官,当我们按照他所吩咐我们的,准确地传递他的道时,人藉着你就能仅仅听见基督自己。见路10:16。
- 10:21。作为一个民族的以色列,她拒绝福音的责任完全在于以色列自己。她没有以信心回应,反倒顽固地拒绝神的恩典。
作 业
- 在罗1:18-32中,这些经文对我们自己所处的社会,描述到了怎样的一个地步?
- 为什么通过行为去追求义,会导致伪善和绝望呢?
- 读赛8:13-14;28:16和徒4:8-12。
- 这些经文所警戒和教导的,是有关哪方面?
- 福音使和我们同一时代的人跌倒,这是什么意思?
- 保罗为他没有信福音的同胞做了哪两件事情?
- 在下面列出一些还没有得救的家庭成员和朋友。使自己致力于为他们祷告,并且利用神所给你的机会去向他们作见证。现在就为他们祷告。
- 许多犹太人他们觉得很难明白,保罗怎么可能讲到外邦人与他们之间是没有区别的。
- 在你自己的教会中,你看见有人在信徒之间制造分别吗?如果有的话,这些分别是什么?
- 这样的分别是犯罪。有什么其它的分别,在基督里是已经被除去了的(加3:26-29)?
- 回想神曾经差遣你用“佳美的脚踪”去分享福音的时候。在下面写上你是如何分享耶稣对你的意义,以及他为所有的人所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