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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 被控的罪名(1:18-2:24)

 

引  言

  1. 如果福音要完全影响我们的生命,那么我们自己首先要面对律法。“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 ”(约壹1:8),这种自欺的想法欺骗我们,让我们自以为不需要福音。只有剥去我们所有的伪装和自义时,我们才可能得到基督丰丰富富的荣耀,也就是他已经为我们所做的。
  2. 保罗让我们看见,神在对他任性的百姓,提起了天上的诉讼。神对不敬虔和邪恶之人的忿怒是可畏的。不幸的是,对人而言这个指控是非常准确的。
  3. 在下一章保罗将指出,整个人类都是在神公义的忿怒之下,并且因为罪的缘故都应该受到神的刑罚。保罗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在适当的时机表明,任何人都可以藉着耶稣基督得到神的义。然而保罗同时也系统地反驳了以为面对神的律法指控时有确实证据能以反驳的人。

 

1拜偶像(1:18-32)

  1. 所有的人,即使从来没有机会读过或听过圣经,都或多或少可以从神的创造中,得知神的特性和他的能力。按照保罗所说的,那是无可 (1:20)。
  2. 拜偶像的虚无包括:

(1)偶像崇拜 (2)信靠财富 (3)同性恋 (4)淫乱 (5)其它不合理的放纵

  1. 如果我们存 的心(1:28),就势必会去行不合理的事。神允许我们搬起石头来砸自己的脚。
  2. 课文讲到这里你或许还没有感到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但随着保罗将拜偶像的罪的定义展开,即包括嫉妒、诡诈、毒恨、谗毁、违背父母,等等,此时你会有什么感觉呢?这些罪是不是正阻碍你和天父之间的关系呢?
  3. 律法首先的功用在于它是不法行为的 。律法有助于控制罪的爆发,维护世界的秩序(提前1:9、罗2:14-15)。

 

2论断(2:1-11)

  1. 设想我们是在法庭上,行为标准很高的人可以免受神圣的审判,因为他们的道德行为高过那些放荡不羁、堕落的人,和危害社会的犯罪者。保罗在这部分里试图堵住所有人的嘴,包括那些以道德行为来审判人的人,表明所有的人都要向神负责任。
  2. 要去定别人的罪似乎很自然。事实上,孔夫子和其他有助于我们文化形成的伟大哲人,经常都被认为是有资格可以进行这种价值判断的人。我们也非常容易就将我们自己的罪和清白拿来与其他的人相比较,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就象许多的中国人,相信我们并没有那么坏。总的来说,就是觉得我们的行为要比那些在道德上放松自己的人来得好。
  3. 我们在什么事上论断人,我们自己就在什么事上被 ,因为我们所行的和别人一样(2:1)。
    • 审判在于神(参见太7:1-5)。
    • 人类的审判官同样是阻挡 (1:18)。他们自欺欺人,以为自己的罪绝对是例外,算不得什么罪,因此可以逃脱神的审判(2:3)。
    • 另外一个逃避真理的借口是想利用神长期的忍耐(2:4)。这些继续犯罪的人是在藐视神,误解神的动机,神只是想给罪人多点时间悔改。这些人将得不到永生,所得的将是永远的刑罚(2:5)
    • 我们的论断是没有用的,因为神不 人(2:11)。神将以忿怒和恼怒 报应所有犯罪的人(2:8-9),对于所有信靠耶稣的人,神将赐予:荣耀、尊贵和永远的平安(2:7,10)。

 

3没有律法(2:12-16)

  1. 外邦人没有罪吗?有些人称他并不知道神的律法,因此应该被认为无罪。保罗没有去为这个争辩,只是指出即使外邦人也知道律法,因为律法是写在他们的

          (2:15)。

  1. 审判官会宣布所有遵守神律法的人无罪,但是问题出在这里,就是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按照律法去生活。面对律法严格的标准,所有的人都成为罪人。
  2. 律法的第二个功用是将人的罪显明出来。律法就好像一面 ,显示出人已经违背了神的法令,当他在神律法的镜子面前照照自己时,就可以清楚地看见自己已经犯罪了。
  3. 良心是神所赋予人类的。良心可以让人感受到自己行为的对与错,如果一个人的良心还有的话,表明他还没有无视神的律法。或许外邦人并不完全和清楚知道摩西的律法,但他仍然可以充分知道并承认自己的不义。
  4. 值得庆幸的是,对于在神忿怒之下的人,有一种选择可以改变这个有罪的身份,就是信靠耶稣,他就可以获得一个全新的身份,并且得到 的义。

 

 

4虚伪(2:17-24)

  1. 神将十诫作为一件礼物赐给他的百姓,从而他们可以知道神的旨意,并且知道如何去回应神的恩惠。
  2. 律法的第三个功用是 人知道如何去过一个讨神喜悦的生活(诗119:105, 诗119:9;约壹4:9,11)。
  3. 保罗指出偷盗、奸淫和拜偶像,这些都是人虽然知道律法却故意去违背的表现。犹太人没有去实践他们自己所教导的,却明知故犯,这种的行为表明他们藐视赐给他们律法的神。他们被掳放逐的可悲境况引起外邦人对他们的神说轻视的话,犹太人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更使外邦人,认为他们的神是不值得信靠的。

 

结语(我们的回应)

  1. 神有权利发怒,也有权利停止赦免。无论是庸俗的偶像崇拜、自以为聪明的论断,还是虚伪和撒谎称不知道神的律法,都使得我们与神毁约了,我们都将要受到控告。提出的起诉是清楚的,证据是无懈可击的,我们在这个案子中已经被抓,我们已被起诉定罪了!
  2. 然而发生了一件令人吃惊和安慰的事,就是神宣告他已经用他无罪的独生爱子代替我们受了审判,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激动和兴奋的结局。

 

解经注释

  1. 神的忿怒(1:18)。神将他的忿怒倾倒在罪恶身上,旧约称它为主的日子主的日子是与基督一同开始的(来1:2)。神的忿怒是针对所有的罪,从亚当和夏娃开始的第一个罪,到世界末日的最后一个罪,这个忿怒已经倾倒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身上(参见赛51:17-23、太26:36-44)。在最后的末日,那些没有在基督里因信称义的人,将受到神对罪彻底和最终的忿怒,不是因为他们的罪没有在基督里被赦免,而是因为他们拒绝造物主在基督里所显明的怜悯。
  2. 阻挡真理(1:18)。人并非无知,而是反叛,他们不是没有神的无神论者,而是抵挡神的人,神已经向他们显明了真理,就是他自己。
  3. 看见不可见的属性(1:20)。保罗使用一种在说明上矛盾的形式来表明,人是可以认识神的,即使是在神使用看不见或听不到的方式与人沟通,因为神在古时就是以这样的方式与以色列民沟通的。正如人知道看不见的空气是存在的,因为可以感受到风和压力,同样每个人都可以知道神是存在的,这可以通过他对宇宙的创造和维护看见。
  4. 不感谢神(1:21)。为地上的祝福(阳光、雨露和庄稼)感谢神,这是承认和依靠神的表现。感恩的人将不再骄傲地认为自己“如神一样”(创3:5)、是自治、至高和自由的。
  5. 神任凭他们(1:26)。神并没有放弃罪人,相反地神允许罪的纵容,为的是使人背逆神的表现更加明显,从而使他们可以看见自己罪的荒谬而悔改。
  6. 装满了邪恶(1:29)。这里列出了日常的17种恶行。这些恶行破坏了社会的关系,引起日常生活的极大痛苦。生活是神要给人的一种祝福。
  7. 知道神的判定(1:32)。即使人的良心高呼“不要”,并且告诉自己禁果的核心就是死,然而人却仍然去吃这些禁果,而且将那些胆敢去采其中最大禁果的人看成是英雄。
  8. 你这人哪(2:3)。保罗所用的称呼虽然很个人化,却是普遍性的。他用“无可推诿”,将这种法律指控与在1:20里对背逆罪人的指控联系起来,这两组罪人都是在神的审判之下。
  9. 积蓄忿怒(2:5)。人通常尽力去积攒好的和有用的东西,但是那些顽固死不悔改的人却是为自己积蓄忿怒。人以为这些行为是好的、合理的,其实却是真正应该受到谴责的自义行为。
  10. 凡恒心行善,……神就以永生报应他们(2:7)。神将根据人的行为施行审判,信徒的好行为是有信心的表现,看得见的好行为是看不见的信心的明证。
  11. 先是犹太人(2:9-10)。以色列是神头生的儿子,从埃及召出来,承受神的应许,并且见证这些应许的成就。如果犹太人滥用在神恩典里的优先权,他将先受到审判。犹太人与希腊人之间的区别是神定的,拥有属灵的特权,就带来属灵的责任。

 

作  业

安排一次晚上的分(小)组聚会。同学们在小组中分享从这一堂课中所领受的,可以针对个人在过去曾经犯的过错或是陷入的罪恶,在彼此的交通和学习交托后,求神赦免我们一切的罪。以上所提可能包括的范围,如拜偶像、论断人、没有听从神的命令、没有实行自己向别人所传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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